各设区市、县(市、区)社科联,高校社科联,全省性社科类社会组织,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为贯彻落实《2021年江苏省社科联工作要点》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社科普及优质服务和产品供给,结合《江苏省 2021 年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安排》具体部署,今年省社科联将继续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省社科普及项目资助工作。现将申报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十四五”规划、现代化建设、民法典实施等年度特色内容,突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主题,以提升社科普及服务能力为核心,以解决民生热点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社科文化知识需求为着力点,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会性、群众性、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推动公众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提升,为担当“争当表率、争当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现代化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二、申报对象
一般项目资助面向全省参与社科普及的单位,地方各级社科联、高校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社科普及基地,以及其他开展社科普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均可提出资助申请。重点项目由各设区市社科联在一般项目中推荐产生。
基地项目仅限省级社科普及基地申报,省级社科普及基地可根据项目内容和经费预算自行确定申报一般项目或基地项目。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2021年社科普及项目资助申报、年度社科普及活动(讲座、读物)统计和社科普及专家推荐等均采用网络申报方式(网址链接为http://skpt.nj-gm.com/),申报单位结合2021年全省社科普及工作安排和项目主题策划建议,即日起至5月20日前在线填写项目申请。
申报网络平台对各设区市社科联开放日常管理功能。
三、项目要求
1.总体要求。项目内容要体现2021年全省社科普及重点工作要点,紧扣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十四五”规划、现代化建设、民法典实施等年度特色内容,突出普及相关人文社科知识。项目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社科普及宣传周启动仪式、社科普及“六进”活动,社科普及主题讲座、社科沙龙、社科普及读物、社科普及影视作品,鼓励社科普及文创产品开发、新媒体普及作品或平台项目等。
2.重点项目要求。由设区市社科联牵头、多单位协作参与,体现地方特色和年度特色。对列入地方文化项目、持续多年举办,具有品牌塑造性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安排在9月第十八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期间。
3.一般项目要求。受众群体明确,形式内容丰富,所普及知识和文化具有时效性和针对性,突出惠民导向,提供精准服务,把社科普及知识普及与社会民生紧密结合起来。
4.基地项目要求。充分体现基地社科资源特色,重点突出知识普及和文化传承。项目持续开展,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和普及效益。
四、项目类别与资助数量
根据《江苏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和2021年科普部部门经费预算,今年拟资助全省社科普及项目145项,其中重点项目15项,每项资助3万元;一般项目65项,每项资助1万元;基地项目65项,每项资助1.5万元。
五、审核推荐
设区市社科联按照《江苏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资助实施办法》申报要求和范围进行审核,推荐项目要紧扣策划指南,以具体活动项目为载体,明确活动普及内容,突出价值引领、体现社科特色、弘扬人文精神。同时要突出知识普及,不局限于展示、呈现具体人物、事物和技艺等具体内容,重点挖掘其承载的文化精神和社科知识。
各设区市社科联推荐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一般项目和基地项目总数不超过20项(原则上基地项目推荐项数为本地区省级社科普及基地数量的50%),并在5月28日之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省级社科普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高校社科联、全省性社科类社会组织的项目申请,由省社科联直接审核推荐。
2021年度社科普及活动(讲座、读物)统计和社科普及专家推荐等均采用网络申报方式,报送时间延长至7月中旬。
六、项目管理
获得资助的单位在受到资助经费后半年内向省社科联科普部汇报资助项目实施情况,省社科联对资助单位不定期开展项目进展情况、资助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年底围绕项目策划、项目实施、社会参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对重点项目进行绩效测评。
联系人:江苏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部 刘 洁 郑天竹
电话/传真:(025)83353872 83312461
网络技术支持:纪春荣 18912912929
附件:2021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选题指南
附件
2021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选题指南
(一)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
(二)宣传普及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关内容;
(三)宣传、阐释、解读中央和省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等;
(四)宣传普及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就、经验,以及“十四五”规划纲要、“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相关内容;
(五)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
(六)宣传普及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知识;
(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具有江苏特色的文化名人、民风民俗、家风家训以及非遗传承中体现的优秀地域文化知识;
(八)反映社会治理、生态建设相关知识;
(九)服务社会民生,贴近群众生活需求的相关宣传普及内容;
(十)普及传播社会科学相关知识。